只因在刷短视频时
看到一个广告
(资料图片)
家住福州晋安区的枚女士(化名)
在下载一款“炒股”APP后
600多万元的血汗钱
打了水漂
IT青年:
3个月赚10多万元
2022年4月,离职后的张翼(化名)通过网上找到相关兼职,主要工作内容是开发APP,并上架到应用商城。但上家要求设置跳转功能,即用户在下载并使用该APP后,能够跳转到上家设置的网页上。
“通过加密的‘飞机号’与上家交流,并用虚拟币结算,不直接参与上家的违法犯罪活动,我以为这就是安全的。”虽然明知上家跳转页面涉及电信网络诈骗、赌博网站,但面对高额报酬,他还是选择开发并上架APP,为上家设置跳转功能。
2022年4月至6月,张翼开发并上架几十个上述APP,获某虚拟币1万多个,出售后获人民币10多万元。
受害群众:
600多万元无法取现
而福州的枚女士(化名)就是在张翼开发的APP中受害的。枚女士家住晋安区,丈夫主外她主内,平时忙完家务,枚女士就炒炒股、刷刷剧,生活富足,家庭和睦。2022年6月18日,她在刷短视频时看到一个股票交流广告,于是就添加了对方的QQ。
“您好,我是股票指导师。”刚加完,一个QQ名为李雅的人开始对枚女士进行一对一指导,并引导她下载了一个炒股APP,“我们这边是通过集合散户,一起拉升股票涨停”。
随着枚女士的到来,QQ群里的人很是热情,“律师”“老手”“股票指导师”们时不时与枚女士交流心得,推荐股票,而且“炒股”APP显示大部分人都有盈利,20万、23万、40万……渐渐迷失的枚女士,把家里的全部积蓄都投了进去,还找亲戚借了一部分,又贷款一部分,先后转入600多万元,直到要取现时出现“炒股”APP异常并被对方拉黑,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。
“技术中立”?
不,是“犯罪帮凶”
“技术中立”,是网络犯罪团伙为使IT青年参与研发并上架APP给他们吃下的“定心丸”,目的是为接下去的违法犯罪活动规避风险,不被公安机关找到源头。
本案中,张翼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却还提供技术支持,已查实被害人被骗600多万元,情节严重,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2023年2月16日,法院采纳了晋安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,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张翼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检察官提醒,近年来,利用APP进行诈骗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主要犯罪手段之一,比如网络兼职刷单、快速贷款、虚假投资理财等诈骗APP,特别是有一些仿冒各大银行和金融平台的APP具有较大迷惑性和欺骗性,广大人民群众需提高防范意识。
(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通讯员 张久动 罗丽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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